在我國沿海地區(qū),民間借貸非常發(fā)達,其中有些不法分子利用借貸的名義搞非法集資,這本質上是一種詐騙行為。受害人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在集資詐騙罪的認定方面,我國有嚴格的法律規(guī)定,那么個人進行集資詐騙的認定標準是什么?下面我們跟隨小編具體做個了解。
一、個人進行集資詐騙的認定標準是什么?
這主要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個人集資詐騙數(shù)額累計達到10萬元以上的。所謂“以非法占有為目的”,是指犯罪行為人在主觀上具有將非法募集的資金據為己有的目的。所謂“詐騙方法”,是指行為人采取虛構集資用途,以虛假的證明文件和高回報率為誘餌,騙取集資款等手段。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罪
詐騙公私財物,數(shù)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shù)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并處罰金;數(shù)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jié)的,處十年以上***或者***,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規(guī)定。
二、哪些情形可以認定為非法占用?
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認定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
1、集資后不用于生產經營活動或者用于生產經營活動與籌集資金規(guī)模明顯不成比例,致使集資款不能返還的;
2、肆意揮霍集資款,致使集資款不能返還的;
3、攜帶集資款逃匿的;
4、將集資款用于違法犯罪活動的;
5、抽逃、轉移資金、隱匿財產,逃避返還資金的;
6、隱匿、銷毀賬目,或者搞假破產、假倒閉,逃避返還資金的;
7、拒不交代資金去向,逃避返還資金的;
8、其他可以認定非法占有目的的情形。
二、集資詐騙的構成要件是什么?
1、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的集資管理制度和公私財產所有權。
2、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xiàn)為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shù)額較大的行為。本罪客觀方面應注意以下三個方面:
(1)使用詐騙方法。傳統(tǒng)的詐騙方法包括虛構事實和隱瞞真相兩種。就集資詐騙罪而言,具體表現(xiàn)為,虛構集資用途,以虛假的證明文件和高回報率為誘餌,騙取集資款。在實踐中,行為人采用的詐騙手段是多種多樣的,如有的行為人以“共同***”名義欺騙他人,有的行為人采用比銀行同期存款利率高出若干倍的方法誘惑他人。
(2)非法集資。非法集資,是指公司、企業(yè)、其他組織或個人未經有權機關批準,違反法律法規(guī),通過不正當?shù)那?,向社會公眾募集資金的行為。
3、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單位。
4、本罪在主觀方面是故意,并且以非法占有為目的。
綜上所述,個人以非法占用為目的,使用詐騙手段,集資金額超過10萬元的,就觸犯刑法,構成集資詐騙罪,這是刑法中關于個人進行集資詐騙的認定標準。集資詐騙的危害很大,受害人數(shù)量多,法院對此的量刑標準最高是***,并處罰金。人們遭遇集資詐騙后,應當馬上報案,越早越有利于案件的破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