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捕階段刑事法律意見書范文的格式是什么?
一)首部
1、標題
在文書頂端居中標明“法律意見書”字樣。
2、致送單位(或人)的稱謂
在標題的下一行頂格寫明接受文書的單位名稱或人的名稱。如:“××有限責任公司”“尊敬的××國××××先生(女士)”“××董事長”等。
3、說明解答內容的緣起和依據
要求用簡明扼要的文字概括交待解答的是什么內容,即就提出的什么問題予以答復,這是法律意見書的開頭部分。
二)正文
這部分是法律意見書的主體部分。正文通過法律、法規(guī)來詳細解答詢問人所提出的問題。一般而言,這一部分需要進行嚴密的論證,科學的分析,從而給詢問人一個圓滿的答案。正文的內容既可單列一項,就問做答,也可以分為若干個問題,用分題標號形式一一作答,具體如何寫,要根據詢問人所提問題的多少來決定。
三)結尾
正文寫完之后,一般應另起一段,用幾句話對所述問題進行總結,加以概括,起到歸納全文的作用。最后在文末右下角寫出律師的工作單位、職務及姓名,并注明制作日期。
二、不予批捕的情形
1、被拘留的人不涉嫌犯罪或者犯罪情節(jié)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
2、涉嫌犯罪且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需要追究刑事責任,但是可能判處徒刑以下刑罰,或者沒有逮捕必要的;
3、涉嫌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責任,但是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不符合逮捕所要求的證據條件的;
4、屬于罪當逮捕,但確系患有嚴重疾病或者正在懷孕、哺乳自己嬰兒婦女,可以不批準逮捕的。
刑事法律意見書的格式跟寫法都很簡單,但是真正寫起來的話,法律意見書的正文,特別是辯護人認為不適合采取逮捕措施的法律依據,這是很重要的。批捕階段律師能夠了解到的內容也很有限,沒什么把握的話就不要輕易提出不符合實際情況的法律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