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詐騙罪司法解釋量刑標準是什么
1、三年以下***
個人合同詐騙,數(shù)額不滿五千元的,單處罰金刑;五千元以上不滿一萬元的,為拘役刑;一萬元的,為***六個月,每增加一千二百元,刑期增加一個月。
2、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個人合同詐騙數(shù)額滿三萬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三年。數(shù)額每增加兩千元,刑期增加一個月。具有兩個以上情形的,在六個月之內酌情增加刑期:
(1)詐騙集團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詐騙犯罪中情節(jié)嚴重的主犯;
(2)慣犯或者流竄作案危害嚴重的;
(3)詐騙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急需的生產資料,嚴重影響生產或者造成其他嚴重損失的;
(4)詐騙救災、搶險、防汛、優(yōu)撫、救濟、醫(yī)療款物,造成嚴重后果的;
3、十年以上***
(1)個人合同詐騙,數(shù)額十萬元,并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為***十年;每增加一萬元,刑期增加一個月;每增加情形之一,刑期增加六個月。
(2)個人合同詐騙,數(shù)額二十萬元的,法定基準刑為***十年,每增加一萬六千元,刑期增加一個月。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合同詐騙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shù)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shù)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并處罰金;數(shù)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jié)的,處十年以上***或者***,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以虛構的單位或者冒用他人名義簽訂合同的;
(二)以偽造、變造、作廢的票據(jù)或者其他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的;
(三)沒有實際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額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誘騙對方當事人繼續(xù)簽訂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對方當事人給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或者擔保財產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的。
二、合同詐騙罪的主要形式有哪些
1、以虛構單位或者冒用他人的名義簽訂合同的。
2、以偽造、變造、作廢的票據(jù)或者其他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的。這里所稱的票據(jù),主要指能作為擔保憑證的金融票據(jù),即匯票、本票和支票等。所謂其他產權證明,包括土地使用權證、房屋所有權證以及能證明動產、不動產的各種有效證明文件。
3、沒有實際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額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誘騙對方當事人繼續(xù)簽訂和履行合同的。
4、收受對方當事人給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或者擔保財產后逃匿的。
5、以其他方法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的。這里所說的其他方法,是指在簽訂、履行經濟合同過程中使用的上述四種方法以外,以經濟合同為手段、以騙取合同約定的由對方當事人交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或者定金以及其他擔保財物為目的的一切手段。
綜上所述,合同詐騙的手段很多,受害企業(yè)應該及時到公安機關報案,構成犯罪的,公安機關追究對方的刑事責任。合同詐騙罪的量刑分為幾個檔次,三年以下,三年到十年,及十年以上***。對于單位犯罪的,主要負責人要承擔法律責任,單位還會被判處罰金。以上就是小編整理的內容。有本站,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