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從價計征=銷售額×適用稅率。納稅人銷售應稅產品向買方收取的所有價格和額外費用,但不包括增值稅銷項稅。額外費用包括手續(xù)費、補貼、基金、集資費、返還利潤、獎勵費、違約金、滯納金、延期付款利息、賠償金、代收款、預付款、包裝費、包裝租金、儲備費、優(yōu)質費、運輸裝卸費等各種性質的額外費用;
2、從量計征=銷售數(shù)量×單位稅額。銷售金額包括納稅人開采或生產應稅產品的實際銷售金額和視為銷售的自用金額。如果納稅人無法準確提供應稅產品的銷售數(shù)量,則是以應稅產品總產量或主管稅務機關確定的轉換比轉換成的數(shù)量作為征收資源稅的銷售數(shù)量。
1、原煤應納稅額=原煤銷售額×適用稅率;
2、洗選煤應納稅額=洗選煤銷售額×折算率×適用稅率;
3、征稅對象確定為精礦但納稅人銷售的是原礦的,需要換算成精礦的銷售額;
4、征稅對象確定為原礦但納稅人銷售的是精礦的,需要折算成原礦的銷售額。
1、稅收范圍狹窄:自然資源是生產資料或生活資料的自然來源,包括礦產資源、土地資源、水資源、動植物資源等。中國資源稅范圍較窄,只選部分收入差異較大、資源比較普遍、便于征收管理的礦產和鹽當作稅收范圍;
2、實行差別稅從量征收:中國現(xiàn)行資源稅從量定額征收。一方面,稅收能夠平衡財政總收入,且不受商品價格、成本與利潤變動的影響;另一方面,有利于促進資源開采企業(yè)降低成本,提高經濟效率;
3、源頭征收:無論礦山或生產企業(yè)是不是獨立核算,資源稅都要求在礦山或生產的源頭控制征收,既照顧礦山利益,又避免稅收損失。這樣的情況有別于其他稅種由獨立核算的部門統(tǒng)一繳納。
本文主要寫的資源稅的計稅方法有關知識點,內容僅作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