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胎”政策放開后,因女職工扎堆生育,有單位出臺“排隊懷孕”的辦法,以防工作的正常運轉受到影響。一名女教師因“插隊”懷孕被單位辭退引發(fā)勞動***。
這其實侵犯了這位女職工的生育自由,不管是誰或者單位,都沒有權利去限制他人生育。國家開放二胎政策,本就是為了鼓勵生育,可以說生育是一個國家的根本。所以國家才會設立生育保險,給予孕婦福利。當然開放二胎政策,就扎堆的生育,對用人單位的影響是非常嚴重的,所以用人單位可以勸說員工,但不能強制限定員工生育。像這起事件中的用人單位的做法是不可行的,既然已經懷孕,孕婦和胎兒的安全就是最大的。該給的待遇還是要給,孕婦自己也要注意安全,該買的保險還是要買。那么孕婦相關保險如何購買,要注意什么呢?請看下面。
孕婦購買商業(yè)保險應當注意以下幾點:
1.先完善社會保險中的生育保險。生育保險是我國強制要求企業(yè)必須幫職工購買的五險之一,他可以為我們提供生育保障。
2.認真閱讀保險條款。因為孕婦作為特殊群體,購買孕婦商業(yè)保險一般會有很多限制,這些限制會不會影響到自己想要的保障,這時投保人就要問清楚了。
3.可選擇性的購買一些商業(yè)意外保險和商業(yè)重大疾病保險。因為孕婦在懷孕期間發(fā)生意外和感染各種重大疾病的機率也是比平時高的,如果不幸發(fā)生什么意外,這些商業(yè)保險也是可以為孕婦提供保障的,實現(xiàn)“曲線救國”。
孕婦可購買的商業(yè)保險如下:
1.孕前:女性健康保險。當女性打算要寶寶的時候,可以提前為自己選擇一份帶有妊娠期疾病保障的女性健康保險,降低懷孕期間的風險?,F(xiàn)在我們懷孕都有備孕階段,不再像以前那樣,說懷孩子就懷孩子,女性在備孕期間,除了調養(yǎng)自己的身體,也可以考慮購買一些保險。
2.孕后:母嬰保險。有的孕婦在自己懷孕的時候,才想起要給自己投保一些商業(yè)保險,這時就可以選擇母嬰保險了,母嬰保險對孕婦的妊娠期疾病、分娩或意外死亡都可以提供保障。
女性懷孕期間生理機能下降,健康風險要大大高于常人。因此,保險公司對于孕婦投保有著嚴格的規(guī)定。
一般來說,女性應在考慮備孕期間購買相關的孕婦保險。懷孕25周—28周后再去購買孕婦保險,保險公司一般不受理,要求延遲到產后8周才可以受理。懷孕超過28周,孕婦只能購買保險事故責任的普通險,那些關于懷孕引起的責任保險都不能購買。
懷孕還被明確的列為普通壽險和意外險的除外責任列。但是,隨著孕婦保險需求的增加,許多保險公司開始陸續(xù)推出能覆蓋妊娠疾病的女性健康險。需要注意的是,這類保險產品的等待期十分漫長,一般需要90到180天,甚至更長時間都有可能。等待期內若被保人出現(xiàn)事故,保險公司不予賠償。
女性若要購買孕婦保險,最好在準備要孩子的時候就去投保,這樣保障期就能涵蓋妊娠期。不然,在已經懷孕后再去購買孕婦保險,可能要等等孩子出生后才進入保障期,無法覆蓋懷孕期間的意外和疾病。
女性在投保孕婦保險的時候,一方面要切實考慮自己的經濟因素,另一方面也要認真閱讀自己準備投保的保險條款。以防買到不必要的孕婦保險。
總結:懷孕是種族的延續(xù),相應的一些安全措施一定要做好,保險一定要在有意向生育的時候,提前購買。